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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缆车项目轨道交通安全保护专篇设计(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3-12-13 作者:重庆索道公司 点击: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大渡口缆车项目轨道交通安全保护专篇设计,比选人为重庆市客运索道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比选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渡口区。

2.2 项目概况:缆车为地面轨道缆车,上站占地约1400㎡,下站占地约1700㎡,轨道占地约1500㎡。缆车轨道水平长度 162.5米,上下高差74.68米,轨道斜长178.914m,轨道倾斜24.734°。缆车车架自重77904N,定员50/车,有效载重21390N,缆车运行速度2.0m/s,牵引索1根,计算小时运量600p/h,具体以实际为准。

2.2本项目响应报价总价最高限价20万元

2.3比选范围本项目涉及轨道交通安全保护专篇设计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阶段的轨道专篇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轨道专篇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轨道专篇设计内容,编制要求及深度符合市建委关于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相关要求及《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轨道安全保护专项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其成果通过评估和市建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取得最终评审意见书;安排专人对接市建委轨道办上报控制保护区管理系统等工作。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以比选人通知时间起,方案、初步设计阶段:20日内完成初稿编制并送审,取得专家意见后7日内形成终稿再报审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3.1.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市政行业甲级;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资质之一;

d.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比选对未中选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1213900分到202312151700

4.2获取方式:20231213900分到2023121517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人民币200/份,售后不退,只接受对公转账。(对公账户:账号:110207546316,户名: 重庆市客运索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行渝中支行营业部)。比选申请人持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在重庆市客运索道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151号)领取比选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开始时间202312201430

递交方式:递交至重庆市客运索道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15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客运索道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http://www.cqsuodao.com/)。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客运索道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151

联系人:何老师

 话:023-63834147


本文网址:https://www.cqsuodao.com/news/1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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